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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气象与环保联合应对雾霾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5-11-03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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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3日早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雾-霾锁城,对市民的出行和生活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针对此次雾-霾,早在11月2日,哈尔滨市气象和环保部门就开展研判会商,联合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的通告》。此外,黑龙江省气象台与黑龙江省环境监测总站在11月2日联合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


  根据气象预报,哈尔滨市环保局启动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要求各有关部门做好秸秆禁烧、煤质监管和燃煤锅炉污染物达标排放等有关工作。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四级预警自动解除。


  据悉,此次雾-霾将持续到11月4日。对此,黑龙江省各级气象部门全力做好雾-霾专项气象服务,及时通过电视、电台、网站、手机短信、12121等渠道发布霾黄色预警。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渠道,与公众互动,提醒公众雾-霾天气减少室外活动,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