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
来源:广东民政厅 时间:2016-06-14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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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和省有关单位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通知要求,各地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对山区、丘陵区域内中小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利工程、削坡建房、危房等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和灾害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拉网式排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加强山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二是加强防灾避险群测群防。三是落实山区安全隐患防控长效机制。加强源头防控,建立山区防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以县(市、区)为单元的山区防灾减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逐步提高乡镇防避灾害风险综合能力。
在各地完成排查的基础上,省政府将于6月中下旬派出由省民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组成的督查组到各地开展督查。此前,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省民政厅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派出两个工作组赴韶关、茂名、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多灾易灾市,实地检查应急避护场所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等情况,督促各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做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提升山区防御自然灾害能力。(广东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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