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3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来源:贵州省地震局 时间:2014-12-15 14:23
2013年,贵州省地震局根据《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范工程建设的通知》(黔震发〔2007〕74号)和《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确定在遵义、六枝、钟山、金沙、大方、七星关、赫章等七个地震重点监视市、县(区、特区)进行贵州省2013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范工程。
项目实施以来,省地震局对此项民生工程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王尚彦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的专门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定期研究、解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各级防震减灾部门及有关乡(镇)、村的共同努力,至2014年11月,2013年安排的各示范点改造和重建的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相继完工。
2014年11中旬,贵州省地震局组成“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检查验收组,深入每一个示范点,通过实地察看建筑实体、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我省2013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项目进行逐项检查验收。验收组认为,我省2013年“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地防灾减灾部门和乡镇都比较重视,认真监管,严格按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按相关技术标准施工,有圈梁、抗震柱和现浇板,改造和重建的民居基本达到抗6度(个别达到7度)烈度要求,施工过程资料比较完整、齐全,对当地居民住房建设具有明显的示范作用。
这次实施的“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是“贵州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一部分。2010年,为扩大我省农居工程示范带动效应,切实改变我省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现状,省政府同意我省开展“贵州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该项工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省财政拿出1000万元开展第二批农居工程建设,在29个省级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市、区)内展开。;二是有政府补贴的农村民居要达到基本抗震设防要求。政府有经费补贴的新农村建设、危房改造工程、地质灾害移民、水库移民等各类农居项目,要求达到当地基本烈度的抗震设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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