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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积极推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救灾处 时间:2016-06-02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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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16〕25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中央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应急响应程序。


  为更好地适应和应对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进一步加强与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对接,完善响应启动标准,优化应对程序和措施,保障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时、有序、高效开展,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减灾办、省民政厅结合实际,适时修订我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省减灾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彭军高度重视《预案》修订工作,要求省减灾办、省民政厅组织力量及时对省政府办公厅2011年1月印发的《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鄂办发〔2010〕61号)(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修订。省减灾办、省民政厅在《预案》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组织部分市县民政局召开座谈会讨论《预案》的修订内容,并向省政府应急办、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减灾委和民政局书面征求《预案》的修改意见。


  下一步,省减灾办、省民政厅将认真整理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预案》修订草案,报省政府审批。(省民政厅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