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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部署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网站 时间:2016-05-3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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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朱小丹省长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排查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山区灾害风险防控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6年5月27日,省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汛期山区防灾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11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5月27日—6月30日,各地组织开展对山区、丘陵区域内中小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利工程、削坡建房、危房等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和灾害风险防控措施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纳入群测群防工作体系,对存在问题限期落实整改和治理措施,全面提升山区防灾安全隐患风险防控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一是务必高度重视,坚持边查边改。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实行责任倒查,及时启动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