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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修订出台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

来源:黑龙江民政厅 时间:2016-09-02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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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后,黑龙江省民政厅立即着手《预案》修订工作,通过多方调研、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后上报省政府,日前正式印发。

 

   新修订的省级《预案》有三大亮点:一是调整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主要指标设置更加科学,既与国家预案对接,又符合省情和市县实际;二是增加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的内容,使灾害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有固定来源和制度保障;三是适用范围增加了毗邻国家和省份,既凸显了黑龙江省对俄罗斯的独特地理优势,又进一步密切了中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此外,规范了文字描述,使省级《预案》更好地与国家《预案》能够有效衔接,提高了可操作性和实用性。(黑龙江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