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州明确四项原则处理三种关系抓好落实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来源:黔西南州社会救助局 时间:2016-09-0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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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区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全力做好今年入汛以来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近期,黔西南州明确四项基本原则处理三种关系,狠抓落实因灾返贫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四项原则:一是遵循应保尽保,抑制返贫现象。对因灾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抑制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发生。二是把握尺度,应保尽保。充分考虑群众受灾情况、自身恢复能力、刚性支出等因素,最大限度保障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抓住重点,全面核查。对重点对象家庭经济情况全面开展入户核查,合理核定家庭经济状况。四是遵守规程,按时完成。既遵循低保“三环节十步骤”的工作规程,又结合各地受灾特点和灾民实际情况,简化程序、精简流程,确保按时全面完成核查工作。 三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受灾救助与低保救助的关系。既保证对刚退出低保经济相对脆弱的家庭照顾,又将受灾程度深的返贫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二是处理好低保兜底与脱贫任务的关系。坚持“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原则,为因灾返贫困难群众实现精准脱贫创造基本条件。三是处理好低保制度与其它救助制度的关系。 黔西南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将38572名因灾返贫困难群众纳入了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基本做到了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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