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印发通知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来源:办公厅 时间:2016-05-04 09:12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近日,四川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民政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一要强化“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冰雹、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抓实抓好。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确保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二要完善预警机制,及时应急响应。要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坚持24小时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汛期值班制度,发现重要险情及时处理,提高应对处置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要在预警预报、接警处警环节落实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与当地安全监管、气象、水利、国土、地震等部门之间加强联系,密切跟踪暴雨、大风、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相关应急预案与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有效衔接,确保发生险情能互通信息、及时响应。三要做好应急准备,提高处置能力。要针对本地气象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要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素质和能力。一旦发现险情,要反应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四要深化隐患排查,落实管理责任。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针对夏季高温、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认真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方案,立即对民政重要服务设施和项目进行一次深入的“拉网式”大检查,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集中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把重点放在全面彻底排查和治理隐患上,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落实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通知》同时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自查,保障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各重点民政服务机构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面临的事故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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