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级政府全力做好防御台风“海马”工作
来源: 广东民政厅 时间:2016-10-21 13:58
据气象部门预计,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将于21日下午在广东珠海到汕尾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13-14级)。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于20日上午再次作出批示,省长朱小丹于20日晚上在省防总检查部署全省防御台风“海马”工作。
胡春华书记在批示中强调,各市尤其是珠江口至粤东各市,要按照省防总的安排,立足于有可能出现较大灾害,认真做好防风、防潮、防洪水等准备工作,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务必全力以赴争取抗击台风的全面胜利。
朱小丹省长指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做最充分防御准备。一要层层落实防御责任和措施。各市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指挥调度防台风工作,将防风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把各项防御工作准备得更充分。二要精准预测、预报、预警。加强对台风路径、强度变化、影响范围、影响因素、降雨强度、江河水情等进行监测预测,精准预报、精准预警,及时针对危险区域作出有针对性的防御措施,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无盲点。三要逐项落实人员防风避险措施。开展拉网式清查,精准制订人员转移方案,确保所有渔船全部回港避风,水上作业人员全部上岸避险,沿海低洼危险区域群众全部转移,关闭受台风影响沿海地区景区,严防粤东地区海堤出现溃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停课、停工、停运、停市、停业等应急措施,提前转移山区山洪地质灾害危险区群众。四要细致排查危险点、隐患点。大型基建工程和大亚湾石化、核电等要强化防御措施,加强对各类建筑物和设施、城市内涝风险、企业厂矿、山区灾害、水利工程、交通设施的隐患排查,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五要做好抢险救灾的充分准备。提前预置充足的抢险队伍和物资,特别是要准备好医疗、供电、交通、通讯、海事、住建、水利、民政等救灾队伍和物资,落实军地联动机制,把各项防御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真正把台风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为贯彻落实好汪洋副总理、胡春华书记、朱小丹省长和邓海光副省长关于做好台风“海马”防御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10月20日下午,省民政厅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省民政系统做好台风“海马”防灾救灾准备工作。省民政厅陈奇副厅长,民政厅相关处室、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救灾科(处、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全省民政部门做好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要做到四个到位。一是高度重视,确保思想到位。要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措施,把各项防范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各项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力争万无一失。二是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指挥到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和应急通讯联络畅通;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及时预警预报;加强灾情会商,认真及时收集、统计、审核、报送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三是落实人员避险措施,确保安全到位。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危险区域人员避险转移工作,重点做好五保户、孤儿、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避险转移和后续安置工作,及时开放应急避护场所,加强避护场所管理,为避险安置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四是抓好物资准备,确保救助到位。各级民政救灾物资储备仓库要及时清点储备物资,联系救灾物资代储商(厂)家、商场、超市做好物资准备工作,保证各类生活物资供应和质量安全;落实运输车辆保障,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根据灾情发展趋势,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调运救灾物资和下拨救灾应急资金,确保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广东各地认真落实省防总各项防御部署,根据本地实际适时启动或提升防风应急响应。广州、深圳、汕头、惠州、东莞、中山、江门、汕尾等市实行了停工、停产、停课等。(广东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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