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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安排部署2016年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

来源:重庆民政局 时间:2016-10-25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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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重庆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对今年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在春节前全部完成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今年重庆市先后遭受了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特别是“6.19”、“6.30”、“7.19”等暴雨洪涝灾害,给灾区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影响。据统计,今年,33个区县因灾倒房恢复重建4095户、11640间。其中,集中建房13处、246户、761间,分散建房3849户、10879间。

 

    《通知》强调,一要准确核定倒损住房情况。组织人员,现场查看受灾群众倒损住房情况,建立因灾倒塌、损坏住房户台帐。二要明确倒房重建资金补助对象范围。确定补助对象为因自然灾害造成以居住为使用目的唯一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需由政府给予资金补助,帮助恢复重建的农村住户。三要严格救助对象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确定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对象。四要制定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补助范围、资金差异性补助标准、优惠政策、时间要求和保障措施等,推进重建工作有序开展;要注意把因灾倒损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金土工程、高山生态移民迁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推进。五要合理确定补助标准。今年,全市因灾倒塌、损坏农村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指导标准为:一般农户倒塌住房每间补助2500元,倒塌住房4间及以上的,每户补助10000元;低保户倒塌住房每间补助3000元,倒塌住房4间及以上的,每户补助12000元;对因灾需修复住房的农户可酌情给予补助。各区县在此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适当提高资金补助标准,向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家庭适度倾斜。六要加强资金支付管理。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户,并对资金的拨付程序、方式、数额和使用要求进行公示,做到手续完备、凭证齐全、账目清楚、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通知》要求,一是实施倒房重建“十六要件”项目管理。要按照公文类、补助类、照片类三大类“十六要件”,规范档案管理,全面准确反映灾区民房恢复重建情况及救助效果。二是做好倒房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区县要指导乡镇、村民委员会做好资金补助对象及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工作;定期通报补助资金的发放进度;检查乡镇、村民委员会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三是抓好重建绩效评估。恢复重建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要采取实地调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重庆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