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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布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

来源:西安市应急办 时间:2016-11-03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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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日起受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西安污染物扩散条件转差,部分时段出现轻度污染到中度污染过程。经气象、环保部门会商,预计西安市未来三天空气污染扩散条件仍较为不利,将出现轻度污染到中度污染,部分时段或区域将达到重度污染。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市治污减霾办发布了空气重污染Ⅳ级蓝色预警,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指导公众作好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二、引导公众和相关行业落实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全面落实各项污染减排措施

    (一)各监管部门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力度;

    (二)城市管理部门和交通部门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三)环保部门加强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卫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四、其他措施及要求

    (一)公安部门牵头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其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增加警力,加强疏导,保证道路通畅运行;同时加大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二)各区县、开发区要加强重点污染源管控,鼓励企业适时开展错峰生产,降低人为活动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