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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汛期较强降水过程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来源: 陕西民政 时间:2016-04-18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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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减办发〔20161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减灾委员会,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减灾委员会


   最新气象监测显示,从20149月开始的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已超过1997/1998年和1982/1983年两次超强厄尔尼诺事件,成为1951年以来最强的厄尔尼诺事件。预计,本次厄尔尼诺事件将在今年5月衰减结束,但其后续影响将持续加强,引发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风险不断增大,极可能导致今夏我国南方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并可能引发我省中南部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北部出现干旱。根据省气候中心预测,我省2016年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汛期全省降水总体偏多,关中、陕南降水偏多1-5成,关中西部和陕南西部偏多3-5成。为认真做好汛期较强降水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受灾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减灾委员会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把防灾抗灾救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充分发挥减灾委综合协调作用,组织民政、气象、水利、国土、农业等涉灾单位加强灾情会商,实现灾情数据共享,提前预判灾害发展形势和可能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科学制定应对工作方案。灾情发生后,要第一时间报灾、第一时间查灾、第一时间救灾,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救助。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灾区一线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困难、新问题。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努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二、要强化监测预警预报,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准备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减灾委员会要加强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高度关注灾害群发、链发现象,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及时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要把汛期极端灾害性天气可能引发的暴雨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作为防范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尤其要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福利院、敬老院、建筑工地、旅游景点、避灾场所等人员密集区的隐患排查。要切实做好决策指挥、力量调配、物资保障、社会动员和技术保障等各个环节准备工作。要抓紧修订完善各类灾害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预案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三、要强化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持续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大灾害多发区、农村偏远地区、城镇外来人口聚居区和地质灾害风险区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要加强县、乡(镇)、村(居)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为抗灾救灾提供第一手灾情数据。要切实做好灾害应急信息发布,正确引导舆论,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四、要强化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减灾委员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的首要位置,加强应急值守,民政、国土、气象、水利等负有应急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尤其要妥善安排好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重大灾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密切关注灾情发展趋势,视情启动各类救灾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要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切实保障其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市、县本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切实保障灾害救助需求;对因灾造成当下吃穿住医等发生困难的受灾群众以及滞留被困人员,要及时开展紧急生活救助;要做好灾毁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抢通以及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陕西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