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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印发新修订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来源: 海南民政厅 时间:2016-11-0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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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新修订的《海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新修订的《预案》在五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一是修订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为确保省级预案与国家级预案有序衔接,结合近年来海南灾情形势呈现出的新变化,《预案》对4个响应等级的核心指标(包括因灾死亡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数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数量等)做了相应调整和修订,以便更符合当前救灾工作实际,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二是规范了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预案》对应急响应启动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进一步明确省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在灾害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对灾情报告、灾情发布、灾害损失评估、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三是规范了《预案》中有关文字表述。对原《预案》中有关文字和专业术语予以规范,如将 “非政府组织修改为社会组织、“冰雹”修改为风雹过渡性生活救助修改为过渡期生活救助等。四是规范了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科学高效有序救灾。原预案没有明确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在救灾工作中应遵循的有关规定。为此,《预案》在启动Ⅰ级、Ⅱ级、Ⅲ级应急响应时,在响应措施中增加了“省民政厅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的相关内容。五是在保障措施中增加了保险保障的内容。《预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推进农房保险制度普及,让保险公司在分摊灾害风险中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海南省民政厅正积极落实新修订预案的贯彻落实,加强宣传与培训,指导各地按照国家和省级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体系,加强综合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救灾应急工作水平。(海南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