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防总办组织召开太湖流域片江河湖泊防洪特征值核定成果审查会
来源: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时间:2015-11-27 14:27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国家防办《关于组织开展江河湖泊防洪特征值核定成果审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2015年11月24日,太湖防总办在上海组织召开了太湖流域片江河湖泊防洪特征值核定成果审查会。国家防办及水利部水文局派员到会指导。
防汛特征水位包括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是反映河湖防汛形势的重要指标,也是防汛组织指挥和抗洪抢险的重要依据。太湖流域片各级防汛部门对江河湖泊防汛特征水位核定工作高度重视,近年来,大都根据防汛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了核定工作。2012年,太湖防总办组织对包括太湖平均水位在内的太湖流域内重要河湖调度指标站、区域代表站、中央报汛站等46个站点的防汛特征水位进行了核定;江苏省完成了太湖流域内25个站点的核定;浙江省完成了太湖流域内40个站点的核定,正在开展东南诸河地区河湖防汛特征值核定工作;上海市开展了沿江沿海及相关水利片14个站点的核定,正在开展其他水利片防汛特征水位核定工作。福建省于2000年完成全省86个站点警戒水位和危险水位核定,2008年开展了全省65个站点保证水位核定工作;安徽省2013年以来对主要报汛站防汛特征水位进行了核定。
本次会议主要对太湖流域片各省市上报的134个中央报汛站的防汛特征值核定成果进行了审查。会上,太湖局和流域四省一市防办分别汇报了防汛特征水位核定有关情况,会议对各省市防汛特征值核定成果及其合理性进行了分析审核,对部分站点特征值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就下一步继续做好流域片江河湖泊防汛特征水位核定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太湖流域片中央报汛站防汛特征水位总体合理,基本符合流域防汛工作实际。会议要求,对个别特征水位偏低或不合理的站点要进一步开展论证核定,对确属不宜调整的要提供书面论证报告。经审查讨论,取消了常熟泵站等8个闸泵站的特征水位,并对米市渡等4个站的特征值进行了修订补充。
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安徽省、太湖局防办有关负责同志及技术人员、水文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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