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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多点发力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来源: 民政部办公厅 时间:2016-01-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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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冬季漫长、环境寒冷,为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越冬,全省民政部门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入冬以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积极推进低保和五保供养提标、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救急难”等方面工作,并为城乡低保对象落实了取暖补助资金。特别是今年1月中旬以来,寒潮来袭,是困难群众急难事项多发、安全事故易发的时段,为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快速行动,多点发力,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以“救急解难、寒冬送暖”为主题的冬季救助、走访慰问和消防安全督查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一)全面进行走访排查,确保救助工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去年12月中旬开始,全省各地民政部门认真组织全面走访排查,摸清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和困难程度,检查各项救助制度落实情况,排查各类救助机构安全隐患。各市(地)、县(市、区)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抽调专门工作人员,采取“领导带头、分片包干、进村入户”的办法,对辖区内困难群众、重点救助对象、街面流浪乞讨人员情况全面排查,对留守儿童进行摸排登记,特别是对重点救助对象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重点排查困难群众吃饭、保暖、住房、患病及其他临时突发困难等情况,为进一步落实好救助政策、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提供准确依据,做到精细化帮扶。


  (二)全面检查救助制度落实情况,确保各项政策和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全面检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境留守儿童救助、困境老人等制度落实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补助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发尽发。重点检查低保、五保提标、受灾人员冬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和规范使用,对通过救助后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仍然存在困难的,及时给予兜底性保障。特别是,今年冬季,黑龙江省连续第9年为城乡困难群众按照城市1110元/年户、农村200元/年户的补助标准,发放了冬季取暖补助资金,面对近期寒潮来袭,各级民政部门重点对基层发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近日,省民政厅配合省政府督查室组成了3个联合督查组,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临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确保救助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救助款物按时足额发放。


  (三)开展“救急解难、寒冬送暖”慰问活动,确保救助工作温暖人心。近期,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了“救急解难·寒冬送暖”冬季救助督导和走访慰问活动。面对寒潮来袭,民政部门及时调整活动进度,扩大慰问范围,省民政厅组成由厅领导带队的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走访慰问受灾困难户、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困境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体,了解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并给每户送上1000元慰问金,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心头和手中。


  (四)全面筛查困难群众急难事项,确保突发性、急迫性困难有效解决。冬季是困难群众急难事项易突发的时段,针对百姓遭遇临时性、突发性意外事故或重特大疾病,生活陷入困境等问题,民政部门启动了“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发挥基层“一门受理”平台作用,对因灾、因病、因意外事故等原因突发急难事项的困难群众进行全面筛查,对民政部门现有救助政策能够解决的要迅速办结;对救助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的,通过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整合运用各部门的救助政策集中发力,绝不允许因救助缺位而引发极端事件。


  (五)全面落实综合救助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祥和度过春节。为保障全省受灾群众冬季基本生活,愉快度过春节,1月7日,我省已将1.7509亿元国家冬春救助资金下拨到各市县,主要用于帮助受灾人员解决口粮、取暖、衣被等越冬物资,并为今年受灾的5个市(地)、25个县(市、区)发放棉被7600床、棉衣裤9900套,帮助受灾困难人员保暖。今年1月,省民政厅制定了《黑龙江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精细化管理工作规程》(黑民发2016〔3〕号),明确了灾害救助范围和内容、救助对象和标准、救助方式和时限、后续救助制度衔接等,让使用救助资金有遵循,划分救助对象和标准有依据,落实救助工作有参照,实行无缝救助有保障。同时,各地主动协调并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住房、教育、就业、扶贫等相关救助工作;开展“扶贫送温暖”、“冬季专项救助活动”、发放春节大礼包、慈善捐赠等形式帮扶活动;积极调动和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组织有影响力的企业、商家提供零利润或低利润商品,愉快度过春节,帮助困难群众度过愉快祥和的春节。


  (六)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救助、福利机构服务对象平安过年。各地民政部门对去年开展的各类福利、救助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已发现安全隐患仍未整改到位的单位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突出消防、水电气、食品、卫生、交通、集体活动等安全重点工作,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制表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扫除安全盲点,解决安全隐患。(根据黑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