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部署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实施工作
来源:贵州民政厅 时间:2016-11-30 11:27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本页 】
为进一步规范实施和加快推进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2016年减灾安居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在三个方面对减灾安居工程的实施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了减灾安居工程政府补助标准为“各级政府按户均5万元予以补助,省、市、县分别按8:1:1比例承担”。二是规定了相关补助办法,明确受灾地区要将减灾安居工程房屋重建对象优先纳入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等予以保障,结合重建方式再予以补差。三是对减灾安居工程的实施范围、资金管理使用等进一步进行了规范。《通知》还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有关灾后恢复重建特别是实施减灾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减灾安居工程重建民房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对个别集中建房点存在选址困难等客观原因的,也要在2017年1月31日前全面完成。(贵州民政厅)
相关内容 更多
- 广西召开今冬明春抗旱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形势分析会商会 12-23
- 天津市森防办组织召开学习贯彻《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联席会议 12-22
- 青海省森防指办公室组织召开今冬明春森林草原火险形势会商研判会 12-22
- 陕西省召开2025年度全省防办主任暨黄河防凌工作会议 12-22
- 湖北省宜都市:“低空双引擎”赋能应急救援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