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各地灾情管理工作亮点-内蒙古辽吉黑
来源:自然灾害灾情手机报 时间:2016-12-23 15:39
内蒙古
1、每年举办一次由盟市、旗县市区两级灾害信息员参加的培训班,建立了延伸培训制度,即自治区培训到盟市、旗县,盟市培训到旗县、苏木乡镇,先后有5个盟市开展了对本地区灾害信息员的培训工作。
2、为各盟市和多灾易灾及边境旗县配备了81部海事卫星电话,为盟市、旗县民政部门灾害管理人员配备了204部报灾专用手机,向各盟市下拨1万元采购摄像、照相等设备。
3、“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平台”于今年8月份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已进入软件调试阶段,“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及维护”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辽宁
1、完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共21367名灾害信息员的数据库录入工作,对省、市、县、乡四级从事减灾救灾工作的6922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统计。
2、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培训灾害信息员79期,培训5117人次,占编制内灾情管理人员总数的73.92%。
3、组织开展全省性模拟报灾演练,市级27个次、县(区、市)112个次、乡镇1009个次参加演练,共模拟灾情27条(以市为统计单位)。
4、为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多灾易灾村(居)委会配发了北斗减灾终端设备5412台。
吉林
1、要求全省69个市(州)和县(市、区)全部开通省级配发的海事卫星电话。
2、与省气象局签订了暴雨、洪涝、风雹等灾害性天气预警联合发布合作机制,先后开展了214次预警信息发布。
3、组织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140余名灾害信息员进行培训,全省69个县市区分头组织本地乡镇和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网络报灾实操培训。
4、建立了灾情报送管理通报制度,在对县市评估通报的基础上,要求各县市对乡镇上报灾情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此外,还将乡镇网络报灾工作纳入年度救灾工作考评。
黑龙江
1、修订了《黑龙江省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评分标准》,对原有的评分标准进行了细化,并对2016年上半年全省各地灾情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将扣分原因直接下发到各地。
2、对全省各市、县级233名灾情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此外,又先后在鸡西、七台河、齐齐哈尔、伊春等地对当地乡镇和社区灾害信息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3、与气象、水利、地震、森防等部门建立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并通过省减灾网将各地灾情及救灾工作及时进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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