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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要求各地做好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来源:安徽民政厅 时间:2017-01-06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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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排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地要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各项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安排和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政策执行到位、救助落实到位,把工作做实做好做细。


    二要落实地方资金投入,加快拨付进度。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于20161228日下拨了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各地要按要求落实好本级财政应负担的冬春救助资金,不留资金缺口,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冬春救灾款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确有需要的可从冬春救灾款中安排经费通过政府集中采购,救灾款物要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要强化工作措施,做好救助款物发放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组织集中发放物资;发放现金的,要及时通过金融机构“一卡通”把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领取救助款物确有困难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特殊困难群众,要组织乡镇和村组干部服务到家。要坚持和完善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的包保责任制,确保落实到户、不漏一人。


    四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发挥最大效益。民政部门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要积极配合质监、粮食、工商等部门做好采购物资的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对救助资金落实、救助物资采购、款物发放等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冬春救助工作高效开展。(安徽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