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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对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来源:内蒙古民政厅 时间:2017-01-1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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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20162017年度全国冬春救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及自治区做好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20161228日至201715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开展了全区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中,自治区民政厅派出由厅党组书记邓月楼及3名副厅长带队、18名处级干部参加的4个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专项督查组和3个救灾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专项督查组,深入7个盟市、23个旗县市、49个乡镇苏木、93个嘎查村,对185户困难家庭和受灾群众进行走访调查,进一步了解了救灾资金拨付使用和受灾牧民重点救助落实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民政厅于20161223日及时将中央冬春救灾资金下拨到各盟市。为确保救灾资金尽快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自治区民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并联合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下拨冬春救助资金的补充通知》,要求各地于2017110日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并按照“重点救助,分类救助”的原则,在救灾资金的分配上重点向受灾牧民倾斜。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认真落实救灾资金“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已对本级冬春救灾资金作出安排,将于近日下拨各盟市。此外,201612月底,自治区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为部分盟市及重灾旗县紧急调拨棉被褥19100套、棉大衣3000件等救灾物资,帮助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内蒙古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