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机构持续发力防灾救灾确保牧民安全过冬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 时间:2017-01-16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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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金融办组织自治区扶贫办、农牧业厅、人民银行、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内蒙古银行、包商银行和农信社共同召开了金融支持自治区牧民安全过冬救助工作协调会。
截至目前,我区农村信用社累计投放抗旱救灾贷款120亿元,抗旱救灾贷款余额达到187亿元,其中,中东部五盟市累计投放抗旱救灾贷款70亿元,抗旱救灾贷款余额达到145亿元;邮储银行在受灾地区投放农牧户贷款达到9.72亿元;农业银行今年在我区已投放救灾类贷款1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向东部发放应急贷款5亿元;内蒙古银行牧户贷款余额1.7亿元。
会议提出各金融机构应给予抗旱救灾贷款“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基准利率”等优惠政策,一是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东部盟市抗旱救灾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力做好抗灾救灾金融服务。二是的开放农牧民贷款绿色通道,合理使用贷款展期,加大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力度。三是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支持农牧户度过困难时期,灵活调整还款方式。四是积极开展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有效地满足抗旱救灾多元化资金需求,免费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五是研究建立饲草企业、银行和牧民间的新型利益联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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