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
来源:河北民政厅 时间:2017-02-09 14:1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月4日,河北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在《实施意见》制定过程中,深入调查研究,广范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充分借鉴兄弟省市防灾减灾救灾先进经验,结合河北省情,深刻汲取“7.21”“7.19”等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经验教训,针对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顶层设计,着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
《实施意见》共7部分,主要从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并制定了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分工方案,明确了防灾减灾救灾组织指挥机构、省直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省减灾委员会统筹指导,市县党委、政府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注重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完善灾害保险制度,形成政府、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要进一步健全统筹协调体制,统筹全省各级各职责部门灾害管理、综合减灾和区域合作。要求按照《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合作框架协议》,建立京津冀在灾情信息、救灾物资、救援力量等方面的区域协同联动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属地管理体制,强化地方应急救灾主体责任。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应对自然灾害的事权划分,加强市县党委、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发挥主体作用。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机制。强化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和农村住房保险工作,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全面提升综合减灾能力。强化各级减灾委员会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省减灾委员会要建立高端智库,组建专家委员会;加强河北省减灾中心能力建设,建立自然灾害救助信息平台;研究制定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传递与共享技术标准,建设综合信息平台;规范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强化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制定灾后损失评估有关技术标准;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信息发布制度,提高社会舆情引导能力;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扩大储备库覆盖范围,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各方面科技资源和力量,建立科技支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模式。(河北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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