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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立《自然灾害救助风险信息三级审查工作机制》

来源:重庆民政局 时间:2017-02-13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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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把自然灾害救助风险信息质量关,切实提高风险数据的完整性、科学性、准确性,近日,重庆市建立了《自然灾害救助风险信息三级审查工作机制》。

 

    《审查工作机制》指出,根据审查的不同阶段,明确相应的审查主体。一级审查(数据填报)由风险信息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二级审查(评估审核)由区县民政局组织实施;三级审查(备案审查)由区县民政局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时市民政局按行业管理权限,对自然灾害救助风险进行抽查。

 

    《审查工作机制》要求,各区县民政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将自然灾害救助风险信息审查工作当做一项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来开展,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现分级分类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协作,积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做好风险信息识别登记工作,按照《重庆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对风险信息进行审核评估,并及时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查;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同时,市民政局采取随机抽查或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动态掌握,并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重庆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