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再部署
来源:山东省民政厅 时间:2017-02-1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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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山东省民政厅于2月9日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冬春救助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认真学习把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冬春工作督导。
《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部署,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会议精神落实。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救助档案的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程序,及时足额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加大受灾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力度,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度荒。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跟踪冬春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迅速组织调查、核实、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受灾困难人员冬春救助情况,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际救助效果进行绩效评估,及时上报冬春救助工作进度和督导检查情况。(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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