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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修订发布《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来源:上海民政局 时间:2017-02-20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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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市正式发布了新修订的《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新修订的预案进一步细化了保障措施,明确了部门职责,为推动上海市灾害救助工作规范化和精细化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本次预案修订工作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修订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修订后的预案Ⅰ级响应启动条件中死亡人员和倒塌房屋数与国家预案启动Ⅳ级响应启动条件相衔接,紧急转移安置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与国家预案Ⅲ级响应启动条件相衔接;二是细化了保障措施。修订后的预案对灾害应对各方面保障提出更高、更全的要求,建立了完善市、区救灾资金分担机制,明确了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三是增加了部门职责。修订后的预案对涉及的23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梳理,明确市民政局负责指挥与协调全市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灾时价格监督管理并稳定市场供应、市财政局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市公安局加强灾区治安消防和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并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市质量监督局负责提供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名单并配合做好救灾物资质量把关检验工作。

 

预案发布后,上海市民政局将结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的精神,对全市各区、各街镇减灾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以更好地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同时,要求各区于2017年完成区级预案的修订工作,以更好地实现与市级预案的衔接。(上海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