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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大力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来源:云南民政厅 时间:2017-03-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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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是个多灾省份,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2016年组织实施了一系列防灾减灾重大举措,全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着力强化省减灾委统筹协调作用。将成员单位由36家增加至56家,并成立省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全省所有州(市)、县(市、区)都成立了减灾委;省减灾委牵头组织年度灾情形势研究,发布全省阶段性自然灾害趋势预测,按季度组织灾情会商,发布年度自然灾害情况报告;牵头组织重大自然灾害损失评估,牵头组织实施预防和处置地震灾害能力建设10项重大措施和10项重点工程、防灾应急“三小”工程等,编制综合防灾减灾五年规划。

 

二是不断完善减灾救灾法规体系。修订完善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民政厅救灾应急工作规程》,制定出台了《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是注重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已逐步建成以中央救灾物资昆明储备库为中心,昆明、昭通、曲靖、红河、大理、楚雄、普洱、文山、保山9个省属分库为基础,7个州(市)库为辐射,92个县级库为支撑,乡镇储备库(点)为补充的辐射全省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省级救灾物资采购经费,确保至少储备帐篷10万顶、棉被25万床、大衣10万件、衣服7万套、折叠床8万张等30余个品类的救灾物资;对多灾、易灾和地震重点监测区涉及的县(市、区)进行重点代储;探索建立了“部队车辆运输、部队官兵搬运、警车开道、专人护送”的救灾物资调运模式。

 

四是有效提升基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在全省公车改革过程中,所有州、县全部保留了民政救灾车辆;省财政专门安排了700万元应急演练补助经费,对11个地震重点监测区州(市)和129个县(市、区)各补助5万元,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

 

五是探索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模式。省政府安排地震保险保费补贴专项资金1929万元,开展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2016年云龙“5.185.0级地震保险理赔2800万元;建立了“云南社会组织救援服务平台”和社会组织数据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救灾。(云南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