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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对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来源:吉林民政厅 时间:2017-03-0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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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及吉林省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包括受灾困难群众在内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近日,吉林省政府成立2个督查组,利用一周时间,对全省9个市(州)和12个县(市、区)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过程中将受灾群众生活保障作为督查重点内容。

 

通过专项督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受灾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将救助政策落实到实处。截至目前,各地完成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及维修4633户,对于因季节原因无法在入冬前完成房屋修缮的群众,采取发放生活补助、临时安排过渡性保障房屋、投亲靠友和租借房屋等形式予以妥善解决,确保了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各地及时协调财政部门将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下拨受灾乡镇,保证了春节前将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群众祥和过年;针对灾区群众生活困难情况,在及时给予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应急期间生活保障的基础上,对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165户、244人受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给予202户、340人受灾群众临时救助,对38名受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吉林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