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地方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领导赴奎屯市调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北疆分库建设情况

来源:新疆民政厅 时间:2017-03-20 11:06

【 字体:【 打印本页 】

3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玉苏甫江·麦麦提在奎屯市调研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北疆分库建设情况,奎屯市市长赛力克·马哈提、市委常委阿不都·热西提,常务副市长阿布都·热西木陪同。

 

玉苏甫江副厅长实地查看了库房选址情况,听取了奎屯市民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及设计单位对该项目前期准备及各项手续办理情况的汇报。经过沟通协调,奎屯市政府作出了三项承诺:一是该项目建设用地使用费及征拨土地补偿费共119.6万元给予免除;二是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一栋二层建设物可用于北疆分库的办公用房,不在重建,可节约资金70余万元;三是该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其他建筑物于近期全部拆除,1500万元补偿费用由奎屯市政府支付。同时,玉苏甫江副厅长要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关注的项目之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进度办理前期各项手续,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力争今年6月开工建设,尽早投入使用。

 

新疆地域辽阔,交通运输距离长,为落实《国家防灾减灾“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灾后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初步救助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投资2300万元在奎屯市建设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北疆分库。奎屯市地处新疆西北部,东向乌鲁木齐,南向库车,西向博乐、伊犁,北向克拉玛依市、阿勒泰、塔城,北疆铁路、217国道、312省道、第二条亚欧大陆桥由此贯通,是全疆交通枢纽,具有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战略地位。在奎屯市建设北疆分库,可以辐射到整个北疆地区的救灾应急救助需求,该项目建成后将大力提升全疆救灾应急救助能力。(新疆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