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气象水利签署协议提高灾害应急能力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时间:2017-05-04 15:54
5月2日,西藏自治区气象局与自治区水利厅签署《推进西藏水利和气象事业发展的合作协议》,双方从建立健全信息和设施共享、灾害会商和预警、灾害防御应急联动和服务机制、强化防汛抗旱和洪水山洪灾害防御等方面深化合作,全面提升水旱灾害应急服务能力和水平。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建信息交换网络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共享雨情、水情、旱情、风情、灾情等信息和预报预测产品以及水文、气象基础观测资料和洪水山洪隐患普查资料;做好西藏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接,共同建立预警信息发布“绿色通道”;协调联动,共同应对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及时互通汛情、旱情、灾情、天气气候信息,建立突发灾害应急会商专线,加强防汛抗旱联合会商,共同组织重大旱情、汛情预报预测、洪水山洪灾害预警会商和重大天气过程联合分析总结,联动应对和防御灾害。
双方将强化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和防灾减灾服务合作。联合制定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方案,开展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会商和发布;联合开展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预警工作,联合制作和发布针对洪涝、山洪、干旱等灾害的服务产品,利用气象影视节目、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平台,向各级党政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联合开展面向基层的防灾减灾应急演练、信息员培训和科普宣传。
同时,双方还将发挥各自科技优势力量,开展水文和气象跨学科领域研究。共同研究水文、气象预报预测方法,中小河流洪涝、山洪预报预警模型,联合开展暴雨洪涝风险普查、风险区划,提高暴雨诱发中小河流洪涝、山洪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
为提高合作成效,双方将建立协调联席会议制度、重大灾害防御协调联动机制和稳定的投入机制。同时,还将联合推进区内各级水利、气象部门的合作,指导各项合作内容在基层落实。
双方还就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事宜签署备忘录,确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每年汛期(5至9月)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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