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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立法调研

来源:山东民政厅 时间:2017-05-26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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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政府法制办、省民政厅组织的调研组先后赴德州市、泰安市开展《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立法调研。

 

调研组分别在德州市、乐陵市和泰安市、泰山区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县级政府法制办、应急办、民政、财政、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和部分乡镇、街道负责责同志对《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座谈会上,市、县、乡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就《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内容畅所欲言,针对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制定灾害救助标准、救灾工作经费保障、灾害信息统计管理、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救灾款物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对各单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给予充分肯定,将结合调研成果对《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调研组还现场考察了市、县、街道、社区四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情况,查看了应急预案编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救助工作信息化管理和档案建设等情况,为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提供了更多的参考依据。(山东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