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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省防洪重点和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报

来源:山西日报 时间:2017-06-24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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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全面做好2017年我省防汛抗旱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大中型水库、省级重点河流、重点防洪城市、重点防洪县城和各市抗旱行政、技术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各地要结合实际,逐级落实辖区内其他河道、水库、城市、县城等各类防洪重点的防汛行政、技术责任人及抗旱责任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请各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按照防汛抗旱职责要求,迅速上岗到位,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特别是新任防汛抗旱总指挥要尽快熟悉工作程序、掌握防汛抗旱知识、提高决策指挥能力,切实担负起防汛抗旱工作重任。要加强防洪工程和抗旱水源调度,组织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有效处置突发洪涝灾害和旱灾,防止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汛期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掌握汛情旱情,根据防汛抗旱需要,扎实开展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该名单是统计截止日为发文日期,若相关责任人有变更,以变更后的名单为准,并请及时向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