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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涝灾害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北省民政厅 时间:2017-06-27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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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各级洪涝灾情,为防汛抗洪指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针对河北省近期暴雨过程集中,灾害风险较大的工作实际,河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河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沟通协作,联合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洪涝灾害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防汛和民政部门: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洪涝灾害统计报送工作分管责任,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严格上报和对外发布灾情。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灾情会商制度,特别要加强县级洪涝灾害统计部门间沟通联系,对统计口径有差异的要做好复核工作。其中,受灾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因灾死亡(失踪)人口等受灾人员统计数据,要以当地民政部门最终核实数据为准;水利工程水毁情况以防汛部门统计数据为准;其他灾情,防汛、民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复核,使统计上报数据尽可能一致。


三是严格报送制度,主动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做好灾情续报,灾情稳定后,受灾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应当评估,核定并发布灾害损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