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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东南州调整升格州减灾委 州长担任主任

来源:贵州民政 时间:2017-07-14 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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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有序推进全州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减灾委对减灾救灾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黔东南州从健全统筹协调体制入手,调整充实并升格减灾委。今年6月28日,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黔东南州减灾委员会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7〕147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工作需要,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将“黔东南州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更名为“黔东南州减灾委员会”,并对州减灾委组成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组成单位由原来的34个增加到39个。黔东南州减灾委主任由州人民政府州长冯仕文担任,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分管涉灾部门工作的副州长担任,州减灾委设秘书长(由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州长兼任)、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由州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组成。      


   《通知》明确了州减灾委主要职责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黔东南州减灾委下设办公室,实体机构设置,在州民政局现有规格的基础上整合救灾科、减灾中心职能、人员编制拟成立“黔东南州灾害管理局”,对外挂“州减灾委办公室”牌子。统筹协调涉灾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减灾委日常工作。


   黔东南州减灾委的调整升格,是黔东南州顺应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作出的重大举措,尤其是减灾委办公室的实体化设置,对加强各种自然灾害管理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强化资源统筹和工作协调必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