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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报全省上半年灾情管理工作情况

来源:广东民政厅 时间:2017-08-1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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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灾情管理,推动各地提升灾情报送工作水平,近日,广东省民政厅下发了全省上半年灾情管理工作情况通报。

 

通报结合具体案例,指出部分地区灾情统计报送中存在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等方面的问题:如个别市灾害发生后第6日才从系统上报灾情,将灾害发生日期“7日”错写成“17日”,填报救灾资金额错把单位“万元”当作“亿元”,灾情报告编写不规范等。反映了部分地方民政部门对灾情报送工作不够重视、审核不细、把关不严;基层灾害信息员变动较频繁,培训不够到位等问题。鉴此,通报对各地灾情报送工作强调了几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提高对灾情管理与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应急值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会商评估,及时做好灾情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及时有效。二是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规范系统报灾工作。各项灾情指标要规范填写,灾情报告和救助工作概述要简明扼要,内容完整,包含灾害背景、受灾情况、救灾工作等内容,同时要加强灾情现场照片的报送。三是加强培训,提升灾害信息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针对县(市、区)、镇、村(居)委会灾害信息员变更频繁的情况,各地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高灾情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与业务技能,提高灾情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广东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