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修订《平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面实施
来源:平凉市民政局 时间:2017-09-13 09:40
近日,新修订的《平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经平凉市人民政府同意,于2017年9月12日印发各县(区)政府、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施行。同时,2012年印发的《平凉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平政办发〔2012〕237号)废止。
此次预案修订,主要从完善预案启动条件、调整优化预案结构、健全成员单位职责、规范灾情信息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既体现预案的包容性和普遍性,明确应对多灾种、多部门单位协同联动参与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又突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完善特重大灾害救助工作程序。应急响应一章是预案的核心部分,启动条件是应急响应的主要内容,启动条件的调整,一方面有利于我市《预案》与省《预案》更好地衔接,从而争取中央和省上资金对我市救灾工作更大地支持,另一方面及时、合理的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协调有关方面做好救灾工作,可以有效减轻灾害造成的影响。修订后预案共有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害预警响应、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八个章节组成。
新修订预案的实施,将更好地适应救灾工作新形势,进一步完善响应启动标准和应对措施,保障灾害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别是在今后应对特重大自然灾害、保障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平凉市民政局 杨健)
(转载自:甘肃省民政厅网站 责任编辑:薛旭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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