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四大举措加强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工作
来源: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7-01-2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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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政策制度。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的有关政策、支持措施、工作规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功能作用;积极稳妥推进民生保险由户籍人口向非苏州市户籍常住人口拓展,继张家港、常熟市之后,2016年,太仓市和吴江区将常住人口纳入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范围。
二是强化优质服务。一旦发生灾情,由民政部门会同乡镇(街道)、社区和保险企业按规定程序,迅速展开现场损失的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确保救助、救治、补贴等方面及时到位,有效提高救助效率。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对民生保险工作过程和成效进行监督和评估,依法履行对保险企业的监管职责,督促保险企业依照政策制度和工作规程开展工作。
四是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报刊、电视、网络、讲座、培训等形式,广泛宣传自然灾害民生保险,扩大群众对民生保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苏州全面实施民生保险5年来,各级共投入保费1.6亿元,保险企业受理自然灾害民生保险理赔57500余例,理赔金额达1.31亿元,惠及群众60800余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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