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出台《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甘肃民政厅 时间:2017-02-27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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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自然灾害保险工作,经市民政局与多家保险机构对接座谈,反复调研,认真测算,结合本市实际,制订了《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工作方案》。日前,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保险方案》),标志着此项惠及全市居民的民生工程全面启动。
《保险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商业保险运作方式,针对兰州市辖区内发生的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造成居民人身伤亡及房屋财产损失,建立商业保险补偿机制,提高灾后补偿标准及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保险方案》涵盖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风雹、低温冷冻、雪灾、地震、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由市民政局作为投保人,以灾害造成的兰州市辖区内居民人身伤亡、残疾和医疗费用、政府救助费用、受灾居民房屋损毁补偿费用及救灾人员伤亡残疾、医疗费用为主要保障内容,还包括旱区饮水保障、农房瓦片损失、政府无责救助等,保险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保险方案》要求,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实施一年后,由市民政局、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修订,并确定次年实施方案。(甘肃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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