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市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举行签约启动仪式
来源:云南省民政厅救灾处 时间:2017-10-17 14:11

大理州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作为全国首例地震保险试点,自2015年8月启动以来,实现三次理赔,重建户户均增加资金1.4万元至2.5万元;修复加固户户均增加资金0.1万元至0.2万元。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方面的经济补偿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有效转移了风险,弥补了地震恢复重建资金不足,切实减轻了受灾群众重建负担,提升了灾后恢复重建能力,是对我省巨灾救助体系机制加以补充和完善的积极探索。
大理试点方案的成功实施,对构建完善我省乃至全国巨灾救助体系,探索巨灾保险制度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示范效应。2016年6月,陈豪书记对《云南保监局关于保险业应对“5.18”大理云龙地震情况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要全面深入总结全国巨灾保险试点经验,适时推广经验做法,适当扩大试点范围,争取实现地震保险大理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推广”。
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民政厅认真总结大理模式可复制经验,积极探索完善推广办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省民政厅牵头会同省财政厅、住建厅、地震局、云南保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深入实地调研,综合考虑各州市的地震灾害风险形势、政府支持力度、群众参与意愿等因素,拟选择玉溪市开展试点工作。2017年4月,省政府批复同意在玉溪市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
2017年10月13日,玉溪市人民政府与中标单位诚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玉溪市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玉溪试点方案保费总额为1873万元(户均39元),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承担。试点方案明确为玉溪市所辖7县2区48.03万户农村房屋以及玉溪市居民提供每年累计最高2.86亿元的地震保险保障,在保险保障年度内,根据地震震级不同,玉溪市农村房屋保险可获累计最高保险赔偿金24000万元,居民人身保险可获累计最高保险赔偿金4600万元。
通过玉溪市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方案的实施,将更加有效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保障制度,减轻政府负担,降低群众因灾返贫、因灾致贫隐忧,为最需要风险保障的农村居民提供现代保险金融服务,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责任编辑:杜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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