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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修订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工作规范

来源: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08-0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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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南省自然灾害灾民紧急救助工作规范》(暂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

根据《规范》要求,凡在当地行政范围内发生的灾害,特别是洪涝、风雹、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灾等突发性自然灾害,受灾地区各级自然灾害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快速核查、收集、分析、汇总、评估灾情,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为全面开展灾民紧急救助工作提供详实、科学的决策依据。

《规范》指出,

➤突发性特别是重特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应根据各级职责要求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等工作。

➤在救助资金申请、拨付和监督管理方面,各级自然灾害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机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安排本级救灾预算应急救助资金,实行转账核算,强化监管力度,确保紧急救助应急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此外,《规范》还要求灾害发生地区启动本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应急响应后,各级自然灾害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并在应急救助工作绩效评估方面,对实际救助效果的评估内容做了明确要求。

《规范》为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灾民紧急救助工作提供了行为准则,对灾情快速核查、收集、分析、汇总、评估和灾民转移安置、生活保障、灾后重建等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指导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灾民紧急救助工作的行动指南。

➤ 此外,《规范》为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互联互通机制,强化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有序有效开展救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