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启动IV级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和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来源:贵州省应急管理厅宣教中心 时间:2019-06-08 18:22
贵州省启动IV级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和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贵州省应急厅全力防范应对 已派出3个工作组分赴重点地区
6月8日14时,贵州省紧急启动省IV级自然灾害预警响应,14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6月5日以来,贵州省中西部部分县市已出现持续性强降雨天气。据气象预报,8日夜间到9日白天,贵州省又将出现一次大范围强降雨天气过程,贵州省的中南部有大雨或暴雨,部分乡镇有大暴雨,个别乡镇有特大暴雨。为切实做好此轮灾害性天气过程防范应对工作,根据《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贵州省减灾办决定,于6月8日14时紧急启动省IV级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根据《贵州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6月8日14时3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贵州省减灾办要求,各减灾委成员单位特别是主要涉灾部门要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关注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按预案按职责认真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要密切关注雨情汛情,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向县、乡、村发布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要加强灾害隐患排查整治,随时掌握灾害险情动态和发展趋势,及时排查排除灾害风险。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大抗灾救灾资金投入力度,提前做好人员队伍、资金物资、救灾装备、避灾场所及灾害应急救助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各类救灾物资的统筹保障,提高物资调配效率和资源统筹利用水平。
贵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启动本地区本部门防汛应急响应,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做好最充分的防汛准备;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做好应急队伍、物资、通信等应急抢险救援准备;要启动气象、水文滚动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要认真落实江河洪水、城乡内涝、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防范应对措施,强化雨情水情监测预报,科学调度水工程;强化水库电站、山塘、城镇易涝区、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尾矿库、矿山矿井、在建工程、交通运输、景区景点、工棚、危房等高风险区域巡查防守,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据了解,贵州省应急厅全力做好防范应对工作。8日上午,贵州省应急厅会同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气象局、贵州省水文局以及相关专家会商研判当前雨情水情灾情。贵州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冯仕文要求,进一步加强会商调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加大风险提示,派出工作组赶赴基层一线指导,前置应急救援力量和物资,全力防范应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8日下午,省IV级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和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贵州省应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杨朝晖组织厅相关处室开展灾情应对工作会商,并已向安顺市、黔南州、黔东南州分别派出防灾备灾3个工作组,查看灾情,指导地方做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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