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加强联动应对 防御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时间:2014-09-16 10:55
中国气象网讯 9月12日,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在西北太平洋洋面,中国气象局密切关注其动向,连续组织加密会商,跟踪发布移动路径、强度、影响范围。各有关部门积极联动响应,针对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来袭,国家防总启动防汛防台风III级应急响应,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中国气象局等部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家防总: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
9月15日上午,国家防总副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主持召开国家防总防台风异地视频会商会,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工作,并宣布国家防总于15日11时启动防汛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派出4个工作组分赴海南、广东、广西、云南协助开展防汛防台风工作。
会商认为,台风“海鸥”中心风力强、移速快、移动路径稳、影响范围广、降雨强度大、海况较恶劣,进入南海后,七级风圈半径可达300公里以上,影响南海北部大部海域,登陆后继续西行先后影响海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地。
陈雷要求,有关省(自治区)和流域防总要根据防汛防台风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及时预报预警。气象、海洋、水文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进行滚动分析和实时预报。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外来游客、务工人员、孤寡老人、偏远地区人员等做好防护工作。全面细致做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上岸、山洪灾害易发区等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提前关闭涉海、涉水旅游景点和娱乐项目,停止建筑施工和高空作业,适时停工、停市、停课。要适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一些群众盲目涉水涉险,危及生命安全。要强化转移后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警报解除前避风船只出海、转移人员返回。
减灾委、民政部:针对台风“海鸥” 启动救灾预警响应
9月15日9时,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可能造成的影响紧急启动救灾预警响应,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及时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国家减灾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福建、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地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跟踪“海鸥”移动路径,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强台风和强降雨防御工作,协助提前做好人员避险转移、船只回港避风等防范工作,及时报送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引导受灾害影响地区群众提前购买储备能保障全家1-3天使用的食品和饮用水,视情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安排下拨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交通运输部:启动三级响应防御台风“海鸥”
9月15日,交通运输部召开视频会议,启动三级应急响应防御今年第15号台风“海鸥”,要求尽快检查防御台风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最大限度减少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
会议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以“防”为重点,从四个方面做好事前准备、事中处置、事后恢复。一要高度重视、强化预防,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早预警、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二要科学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周密部署,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基层、现场及每个环节、岗位、人员。三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与气象、海洋、国土等部门做好沟通,及时有效预判险情。四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政令畅通,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启动预案,不断提高防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9月15日下午,琼州海峡全线停航,广东海事局已指导5200艘大型船舶回港避风,在台风影响重点水域湛江港共有包括商船、渔船在内的13000余艘船舶避风。“南海救101”船、“海巡31”船等救援船舶、4架直升机在珠江口和琼州海峡值守待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
农业部:紧急部署第15号台风“海鸥”防御工作
当前正值南方晚稻孕穗抽穗、中稻灌浆乳熟和海洋渔业生产的关键时期,台风“海鸥”带来的大风、大浪和强降雨可能给农(牧、渔)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农业部高度重视,要求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等省农业部门切实把防御“海鸥”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来抓,早安排,早部署,把防御强台风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广大农(牧、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海鸥”发展动向,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调度、上报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
二是强化措施落实。立即动员相关海域作业渔船和养殖人员尽快回港或就近避风、避浪,及时加固维护渔港设施和堤坝,做好养殖设施防护等各项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组织农民抢收成熟在田作物,做好橡胶、果树和大棚设施等防风处理,及时疏通田间沟渠,防止发生大面积内涝。抓紧畜禽圈舍排险加固,彻底清理疏浚畜禽场排水系统,避免人员和畜禽伤亡。指导农垦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三是强化救灾指导。及时组织干部和技术人员深入灾区,了解灾情,制定恢复生产方案,指导农(牧、渔)民搞好生产自救。多方筹集资金,尽快修复台风损毁的港口、堤坝、渔船、鱼塘和养殖设施,帮助养殖户及时补充鱼苗。及时组织农机参与抗灾救灾,排涝除渍,修复水毁农田,及时改种补种,处理好风害橡胶树,尽快恢复生产。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对参保渔船设施、胶园尽快定损、理赔。加强对受灾畜牧养殖场户的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做好补栏畜禽的种畜调运。加强灾区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防治,做好灾后消毒和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防止灾后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和农作物病虫害暴发流行。
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
9月15日8时,中国气象局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台风)Ⅱ级应急响应,以应对台风“海鸥”对我国影响。中国气象局应急办、减灾司、预报司、观测司,气象中心、气候中心、卫星中心、信息中心、探测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气科院、宣传科普中心、报社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海南、广东、广西等省(区)气象局根据实际研判调整相应应急响应级别。各单位严格按照气象灾害Ⅱ级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做好各项工作,及时将响应情况报告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从15日6时开始持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