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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进一步加强汛期救灾和物资保障相关工作

来源:西藏日报客户端 时间:2020-07-2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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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全国防汛抗洪救灾工作专题视频会议,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就当前西藏自治区防汛救灾工作部署安排,近日,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下发《进一步加强汛期救灾和物资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西藏自治区汛期救灾和物资保障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人民生命安全的深切关怀,体现了党中央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我们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以及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层层压实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有力有效投入防汛救灾工作。

《通知》要求,要强化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救灾和物资保障司关于加强灾情核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强化灾情管理属地责任,加强相关涉灾部门的灾情会商、评估,建立灾害损失台账。加强灾情报送情况通报管理,强化对“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新版《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的管理、应用,准确把握各项灾情指标,确保第一时间规范、准确、全面报送灾情信息,灾情初报、续报、核报及时准确,灾害损失评估科学、内容规范,严禁虚报、瞒报、漏报、迟报,避免大灾小报、小灾大报、有灾不报。

要强化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在加强统筹协调上抓落实,压实物资保障责任,加快工作融合、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移交、加快做好救灾物资盘查清点,摸清底数,更新补充,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坚持预防预备和应急处突相结合,实时掌握灾区一线需求,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及时研判,快速调拨,夯实物资保障基础,提升物资供给能力,采取最近最快最安全的方式,确保地点明确、路线畅通、安置有序,做好帐篷、折叠床等物资的保障工作,确保救灾物资第一时间调得出、调得快、用得上、不误事,确保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要妥善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帮扶工作。要聚焦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全面摸排受灾地区救助需求,加强与财政、发改、民政、扶贫等部门会商,全面掌握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加强部门间的政策有效衔接,加强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形成救助合力,妥善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灾害应急期、过渡期以及冬春期间的生活救助保障工作,尽快帮助其度过难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同时,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会同西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民政厅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级应急救灾物资调拨规定(试行)》《关于做好各级救灾物资盘点清查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移交工作的通知》,就加快工作融合,做好救灾物资盘查清点、有序开展救灾物资储备库移交、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与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自治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应急联席协调会议机制,救灾物资靠前储备,结合全区各类自然灾害趋势预测意见及专业分析,为做好救灾物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未雨绸缪、关口前移,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制定《全区2020年度应急救灾物资代储方案》,今年6月,向全区7个地(市)、部分县(区)代储了帐篷、衣物等各类物资约18余万件,确保自然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