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关系国计民生。作为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本世纪以来,我国平均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00亿元,因自然灾害每年大约有3亿人次受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需要主动、科学、高效应对,着力提高灾害防治能力,助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幸福安康。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等重要作用,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树牢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坚持防治结合。突出源头管控,将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建成国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编制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力求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风险。加强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城市排水等领域的抗震设防、防洪设防、防火设防等工作,提高承灾体的抗灾能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增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的调节缓冲功能。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坚持科技支撑。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利用卫星遥感、北斗导航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测预报预警精度和时效性。加强自然灾害科学研究,开展多灾种集聚和灾害链特征分析、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评估等前沿课题攻关。加强自然灾害救援装备研发应用,提高救援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要坚持社会参与。广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规范引导社会应急力量参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激发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自然灾害保险机制,增加受灾群众救助渠道。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当前,高质量发展正处在爬坡迈坎、滚石上山之际,越是面临风险挑战,就越需要一个安全稳定的大环境。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科学高效应对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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