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
来源: 兰州市民政局 时间:2018-01-24 14:54
兰州市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将商业保险引入灾害事故救助领域,形成了在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灾害风险化解机制和民生保障体系,提高了救助效率和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有效解决因灾致贫等问题,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一、主要做法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元、每户每年2元的保费标准,由政府出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在具体操作中,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按照财政资金安全、保障受灾群体利益、总体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人保财险、人寿财险2家公司组成共保体,由市民政局代表市政府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为监督项目高效运行,政府委托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作为第三方,全程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与服务执行。
(二)广泛覆盖,全面保障。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坚持“低投入、广覆盖、高保障”设计思路,将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地震等13种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触电、煤气中毒、溺水、空中坠落物等意外事故引起的房屋损毁、人身伤亡和住院医疗等全部纳入保障范围,覆盖全市109.56万户家庭,惠及370.55万城乡居民和65.9万流动人口。此外,为最大限度保障民众可能面临的灾害事故风险和政府部门的管理风险和救助责任,保障范围还涵盖了政府无责救助、旱灾饮水保障、农房瓦片损失和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在抢险救灾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保险事故发生后,受害居民可分别享受人身意外伤害最高10万元,房屋财产损失最高5万元的赔付额,最大程度弥补受害居民的损失。其中,针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失独父母、列入市委市政府扶贫范围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等人群,每户责任限额在最高赔付额的基础上上浮30%,进一步保障好特殊困难群体的利益。
(三)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自2017年2月开始试点推开,市政府出台了《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确保项目可持续性,将年度赔付警戒线定为投保总金额80%,若年度赔付率低于80%,由保险公司于次年采取扩大风险保障范围、提高赔付限额等方式,确保次年项目实施的科学合理化。实施一年后,由市民政局、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修订,并确定次年项目实施方案,以三年为一周期按照实际赔付情况进行费率调整,如一周期内平均赔付率超过80%,可适当提高年度保费筹资标准。为了推进项目快速落地,兰州市成立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县区、乡镇、村四级服务团队,建立起了工作联络机制和会商沟通机制。为了扩大了保险项目的群众覆盖率及知晓率,利用一个月时间完成了县区层面的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培训,总计开展培训11场次,参加培训人次达上千人。同时,在报纸、网站开辟专栏,通过实际案例宣传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宣传片,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兰州市自然灾害保险项目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深入人心。保险公司还通过简化理赔单证,保障了赔款快速到位。
二、取得的成效
(一)探索了政府灾害事故救助保障新方式。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针对本地灾害特点,着眼民生发展,研究符合百姓和政府需求的一揽子保险组合,为在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中遭受人身伤亡和房屋受损的群众提供死亡抚恤、因灾住院医疗以及住房损毁补偿等救助资金,将灾害事故、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都一并纳入保险范围,实现了政府管理、百姓需求和保险创新的有效结合。自然灾害综合保险不仅倡导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社会矛盾,降低政府救助压力,解决人民群众“因灾致贫”问题,还开创了“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的自然灾害救助新模式,进一步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
(二)实现了财政小投入保障大民生。截止2017年12月底,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已经处理案件191件,赔付金额共计481.57万。政府通过购买保险服务,将960万元的财政保费投入转化为3.8亿元的保险保障,财政资金服务民生效用放大可预期的39倍。政府以较小投入,将所有群众纳入灾害事故保障范围,拓展了财政救助资金运用的新领域,实现了政府减压和百姓受益的双重效益。
(三)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协助政府及时妥善处理各种重大灾害事故,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快速恢复生产生活,为促进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该项目具有普惠性,服务对象面向全市所有居民,所需保费由财政预算全额承担,群众不用掏一分钱,即可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切实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群众的获得感更多更强。在保险项目运行过程中,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协同合作,在群众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查勘慰问及理赔资料收集工作,迅速将赔款发到受灾群众手中。对于相对较为偏远的乡镇还提供上门服务,免去受灾群众奔波之苦。通过一系列温暖人心的举措,使得自然灾害保险项目受到了受灾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充分肯定,政府执政为民、民生为本的形象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的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转载自:甘肃省民政厅网站 责任编辑:杜玉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