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中心成立于2002年4月,2003年5月正式运转,2009年2月加挂“卫星减灾应用中心”,2018年4月转隶应急管理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减灾救灾的数据信息管理、灾害及风险评估、产品服务、空间科技应用、科学技术与政策法规研究、技术装备和救灾物资研发、宣传教育、培训和国际交流合作等职能,为政府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信息服务、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并参与制定减灾救灾领域的政策法规、发展战略、宏观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
2.负责国家减灾救灾信息网络系统和数据库规划与建设,协助开展灾害检测预警、风险评估和灾情评估工作。
3.协助开展查灾、报灾和核灾工作:为备灾、应急响应、恢复重建、国家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预案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4.承担国家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和核定的技术支持工作。
5.负责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星座的运行管理和业务应用,开展灾害遥感的监测、预警、应急评估工作、负责重大自然灾害遥感监测评估的应急协调工作。
6.负责空间技术减灾规划论证、科技开发、产品服务和交流合作;承担卫星通讯、卫星导航与卫星遥感在减灾救灾领域的应用集成工作。
7.协助开展减灾救灾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实施工作。
8.开展减灾救灾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承担减灾救灾技术装备、救灾物资的研发、运行、维护和推广工作。
9.开展减灾救灾领域公共政策、灾后心理干预和社会动员机制研究,推动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
10.开展减灾救灾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国际减轻灾害风险中心的日常工作;承担 UN-SPIDER 北京办公室、“国际减灾宪章”(CHARTER 机制)的协调工作。
11.开展减灾领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中国减灾》杂志的编辑和发行工作。
12.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13.为地方减灾救灾工作提供科技支持和服务。
14.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应急管理部和有关方面交办的其他任务。